广东农民买“四大件”财政补贴13%
时间:2009-01-22 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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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昨日,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发布急件,向广东省农民朋友发出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公开信。笔者获悉,我省将于2009年2月1日起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2013年1月31日截止。凡是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销售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只要是具有广东省农村户籍的农户,在补贴周期内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均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每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每类产品补贴为1台。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据了解,为更好地做好家电下乡的工作,我省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并下发各地执行。此外,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请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通知》(商综发〔2008〕502号)的要求,省经贸委发文要求各地做好家电销售企业的推荐工作,同时在网上公布家电下乡的有关信息和要求,通知有意参与家电下乡的销售企业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截至2008年12月24日晚5点,共有59家企业申报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经行业协会商会的专家严格、认真的筛选,推荐出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的21家销售企业。
只要是具有广东省农村户籍的农户,在补贴周期内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均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每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每类产品补贴为1台。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据了解,为更好地做好家电下乡的工作,我省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并下发各地执行。此外,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请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通知》(商综发〔2008〕502号)的要求,省经贸委发文要求各地做好家电销售企业的推荐工作,同时在网上公布家电下乡的有关信息和要求,通知有意参与家电下乡的销售企业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截至2008年12月24日晚5点,共有59家企业申报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经行业协会商会的专家严格、认真的筛选,推荐出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的21家销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