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线运行。请组织各县(市、区、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利用本系统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工作。
本次统计填报时间紧,用户数量大,登录比较集中。为减少系统的压力,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北方区、南方区两部分。在合作社网站上分别设置北方区和南方区两个登录口,不同地区从不同入口进入。同时规定了各县级用户登录系统进行统计填报的具体时间(见附表),用户在规定时间外,无法导入或修改数据,但可以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要求各县级用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进行统计信息填报。如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需与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联系协商再行登录时间。
系统用户指南、统计报表的电子表格,将发到县级用户电子邮箱中,未收到者,请登录系统自行下载。合作组织较多的县级用户,可将电子表格文件复制多次,分别命名,每个电子表格文件中最多录入20个合作组织。离线填写完成后的电子表格文件,由该县级用户逐个导入系统。请注意核实本县合作组织总数,不要重复导入同一电子表格文件。重复导入电子表格文件,会造成合作组织信息累加。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于每天中午12:00-13:00、23:00-次日凌晨6:00作数据备份,届时不能使用系统。
联系电话: 010-81706770、010-81706534、010-8170242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在线答疑QQ:北方区389667396,南方区987335710,好友加入理由输入您的系统登录名。
南方区入口://202.127.42.170/hezuoshe/
附:各县级用户登录入口及时间分配表
登录时间 北方区 南方区 5月12日-
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5月16日-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
5月21日-5月25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示:各县级用户应在规定的最后1天登录时,做汇总平衡。若未按时完成,可在5月26-27日继续。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二○○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