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农业发展的“动力”——部分代表委员谈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政策、投入、科技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驾马车。随着废除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靠政策实现增产增收的空间已经逐步压缩。此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依靠科技实现增产增收显得尤为迫切。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是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主要措施之一。
对此,部分从事、支持和关心“三农”事业的代表委员们深有体会。
“接线、缝网、聚人”
“现在中央的惠农政策不错,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比过去高。但是,农村的科技服务还不能完全跟得上。希望国家能出台更多科技兴农的政策和措施,让更多的农业科技人员走到田间地头,及时给农民送来农业技术和科技信息。”“两会”召开前,曾经的“讨薪农妇”熊德明替所有农民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期待。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很多地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他举例说,在贵州一些地区,有的乡镇农技站就有三样东西:一把尺、一支笔、一杆秤,连办公桌都没有,更别说其他科研仪器。“这样的状况,不要说给农民提供优质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就是连一般的病虫害监测恐怕都很难完成。”黄大昉委员说,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农技人员数量缺乏、工作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原本脆弱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显得更加无力。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农牧厅副厅长尚勋武认为,建立和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使科技服务“下边有腿”,是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把“断线”接起来,把“破网”缝起来,把“人散”聚起来,把体系的架子搭完整、搭牢固,才能为下一步整个体系流畅运转奠定基础。
黄大昉委员认为,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正处在旧的体制被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的转体阶段。此时,能否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好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不仅要保障农技人员的工资,更应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增加农技站人员编制,真正把农技人才吸引住、留住,使他们在日益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充当主力军。
公益性与经营性需要兼顾
对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队伍而言,它们属于“国家队”,在对农民开展公益性技术指导服务、病虫害和疫情监测等方面往往充当重要角色,不可替代。然而,如何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创造出形式多样、满足农民需求的其他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使之成为“国家队”之外的重要补充,不仅对于提高农业科技支撑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作用显著,而且更加符合市场化条件下对技术服务快、新、特的个性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劲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少勋说,既要加强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也要大力促进市场化、民营化、企业化农技服务队伍的发展,使两者互为补充、各司其职。他认为,近年来,各地零星出现的“企业+农户”、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科技合作社等新兴技术服务模式,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值得其他各地借鉴和推广。
“但目前,关键是如何给它们畅通渠道,使更多、更好的多元化社会组织愿意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承担起‘国家队’之外的重要职责。”吴少勋代表建议,国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鼓励、扶持措施,为新兴技术服务模式的大力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谷子研究所所长赵治海也说出了他的困惑。他说,一般品种的谷子平常亩产600斤,我所的新品种亩产800~1000斤。但有了新成果,技术推广是个大问题。靠企业来推,虽说技术服务到位,但种子价格较高,无法大面积推广;而靠农民专业合作社来推,不但种子价格低,而且技术服务好,农民积极性很高。
“这暴露出某些新兴技术服务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即如何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统一。”黄大昉委员认为,在新兴技术服务模式的建立过程中,政府不能失位,应积极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发挥重要作用,使之逐步建立起将经营性科技服务和公益性科技服务相结合的长效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这既对它们的发展有利,也照顾了农民利益。
如何丰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手段,提高技术服务的效率,也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点。尚勋武委员认为,目前很多技术,如秸秆还田、施肥等普及率不高,原因之一就是服务手段单一、效率低下,有限的农技人员无法发挥最大作用。他认为,应采取多种现代技术手段,如远程教育、电话、科普展览等,使更多农民能够及时、迅速了解信息、掌握技术。
经费投入等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代表委员们认为,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和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机制,是确保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持续、健康运转的关键。
黄大昉委员认为,有些地方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仅仅是存在于形式上,就像一台大机器,没有油无法运转。久而久之,机器会生锈。他强调说,基层农技站是实施公益性服务的主渠道,国家应该从建立充足的经费投入和人才队伍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舍得加大投入,养一批人,让他们既无生活之忧,又有工作的动力。”
“在我国,科技推广的国家效益大于农户效益,因此国家理应增加投入普及农业科技成果。”尚勋武委员说,去年国家用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支出是5个亿,分摊到每一亩的推广经费仅有两毛多钱。“这怎么满足工作需要?我认为如果工作经费没有稳定保障机制,实际上就是对农技人员资源的浪费。”
他认为,国家至少要拿出25个亿,地方再配套25个亿,使每亩耕地的科技推广服务经费达到2元左右。并逐步建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经费相应增加的保障机制。他举例说,2006-2007年安徽省实施小麦创高产科技成果普及计划,平均亩投入不到2元,实现了4项关键技术的普及,小麦单产由267公斤提高到了311公斤,亩均增收80元以上。
吴少勋代表认为,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农技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要从用人编制上保障大学生和优秀农技人才能够进得来,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农技人员服务能力的再培训,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农技站和农业大专院校培训一批基层农民技术员,让他们成为农技站的有益补充。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佳鑫实业集团董事长吕建中认为,国家在鼓励社会组织进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之后,不能放任不管,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服务机制,既保证它们通过合法的经营性服务获利,也要防止它们唯利是图,把应该承担的部分公益性服务转嫁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