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访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
时间:2006-10-26 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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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可谓正当其时。农业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如何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省农业厅副厅长林果先 (以下简称“记”和“林”) 。
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广大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会不会为广大农民带来压力,甚至影响到农民的收入?
林:从短时间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会给农民带来一些压力。农民如果不按要求进行生产,产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就卖不出去,收入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件好事。
长期以来,我省千家万户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不稳定,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这是农民增收困难的重要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了生产行为,促使农产品的生产按照优质安全的标准进行,引导和推动广大农民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档次,使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这才是增加广大农民收入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与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也是一致的。
记:目前,我省农业生产大部分还是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分困难,我们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林:这确实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难题。近年来我们探索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其中推行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就是一种很好的模式。以我省乳源县为例,全县共有绿色食品农业企业18家,辐射带动农户6000多户,户均年增收2032多元。每天都有30多吨绿色农产品输往日本、香港等地,其中大布镇生产的荷兰豆稳定占领了以农残检验严格苛刻而著称的日本市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
下一步,我们将以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发挥农业标准化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关键作用。
记:您刚才谈到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十分强调标准化生产,可否进一步谈谈农业标准化的作用?
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就是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实施监管的“规矩”。只要农业标准是科学合理的,农产品的生产过程都按照标准来进行,就能生产出合格的农产品。毕竟,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而不是检测出来的,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是要从生产入手。因此,我们将农业标准化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规程、产品采收、包装标识等,全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记:除此之外,农业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林:过去农业部门仅负责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农业部门既负责生产过程管理,又负责质量安全监管。这既是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一个契机,也是对我们行政监管能力的严峻考验。下一步,我们不仅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还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快成立与其相适应的监管与执法队伍,充实人员,增加设备,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产品质检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组织对我省粮、果、菜、肉等大宗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