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启动
10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在京与40多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签署了2006/2007年度承储协议。此次参加淡储化肥协议签署的企业均为上年度完成淡储任务并经财政部驻当地专员核查通过、按有关规定承储资格继续延续的企业。化肥淡储总规模约为800万吨,与上年度大体持平;淡储品种以尿素为主。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向有关承储企业提出要求:各承储企业要充分认识淡储化肥在保障春夏农业生产旺季用肥、支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要如实填写有关统计台账,及时报送有关资料;要协助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做好淡储任务完成情况的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
协议书另外还规定,如宏观调控需要,国家对承储企业的淡储化肥(以协议承诺的数量、品种为限)有优先购买权;承储企业应保证货源,及时供应,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同品种化肥的市场平均价格。
协议签署后,2006/2007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正式启动。各承储企业化肥采储、运输、储存工作也将全面展开。这部分储备化肥对于支持淡季化肥生产、保障旺季农业用肥需要、稳定农资市场、平抑旺季化肥价格将起到积极作用。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将根据化肥淡储工作的进程对承储企业淡储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承储企业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