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纪人没有“位子” 工商总局绷带给出四项培育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9月26日在扬州举行的全国首次关于农村经纪人的会议“全国工商系统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提出,发展农村经纪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放活”上下功夫,降低门槛,放宽领域,依职能抓规范,以帮扶促发展,并提出四项政策性意见。
会议透露,据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调研统计,目前全国农村经纪人总户数已达38万余户,经纪执业人员达61万余人,经纪的业务量达1707亿元。从种类看,农村经纪人主要分为农产品经纪人、农村手工业产品经纪人、农业科技经纪人、农村劳动力经纪人等。在经营方式上主要以居间和行纪为主。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其中,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较快的江苏省,农村经纪执业人员已达20万人,经济业务量已近480亿元,占全省第一产业总数的40%。调研情况表明,发展农村经纪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农村经纪人虽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位子”,从而制约了农村经纪业的发展。为此,此次会议提出四项政策性意见。一是按照“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放活”上下功夫,允许农村经纪人常年性、专业性或是季节性地开展经纪活动;二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低门槛或无门槛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形成和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三是发展和依托经纪人自律组织,加强经纪人素质培训,工商行政机关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农村经纪人签订合同,引导商标的申请注册;四是依职能抓规范,以帮扶促发展,加强信用监管,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重信用守合同”活动,引导农村经纪业健康发展。